我的账户
建邺新媒体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建邺新媒体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建邺新媒体公众号

建邺新媒体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国家税务总:在纳税人总计收益不超6万元的月 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0-12-05 发布于 建邺新媒体
北京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4日,国税总局有关进一步简单提升一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式的公示公布,下列为全篇:

  为进一步适用稳就业、保学生就业、促消費,助推搭建新发展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条例全文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简单提升一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式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对上一详细缴税本年度内每个月均在同一企业预扣预缴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度薪水、薪酬收益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年度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总计扣减花费自1月份起立即依照全年度6万元测算扣减。即,在纳税人总计收益不超过6万元的月,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总计收益超出6万元的本月及年之内事后月,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理应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全体人员全额的缴纳申请,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对纳税人的备注标明“去年各平均有申请且总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眼。

  二、对依照总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对比所述要求实行。

  本公示自二零二一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strip/quality/95/ignore-error/1|imageslim />

(文章内容来源于:国税总局)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建邺新媒体
    1970-01-01
  • 建邺新媒体
    1970-01-01
  • 建邺新媒体
    1970-01-01
  • 建邺新媒体
    1970-01-01
  • 建邺新媒体
    1970-01-01
  • 建邺新媒体
    1970-01-01
建邺新媒体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建邺新媒体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建邺新媒体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建邺新媒体 X1.0@ 2015-2020